收生簡介
小一入學機制
疑問(一):
教統會是否建議把小學自行分配小一學位的比例由 65% 大幅度減至 15% ?原因為何?
解答(一):
在現行分派小一學位的機制下 ,學校雖可自行分 配 65% 的小一學位,但必須根據教育署指定的「計分辦法準則 」進行。這些準則包括多項計分項目,例如:父母 / 兄姊在該 校工作 / 就讀、父 / 母或兄 / 姊為該校的舊生或父 / 母是該學 校的註冊校董等。
在教統會建議的新小一派位機制下:
- 父母 / 兄姊在該小學工作 / 就讀的申請人必獲取錄,這 主要是為了方便接送學生上學。(根據去年的紀錄,超過 一半小學所收到的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中,有四成或以上 是屬於這種類別,即相等於該些學校 25% 或以上的小一學 額。)
- 小學仍可自行分配 15% 的小一學位,各學校可自行釐定 計分項目和比重,但必須在收生前清楚公布有關準則,而 且不可設立任何形式的面試和筆試。
- 在進行以上(1)及(2)派位過程後餘下的學位,將由教 育署統一按學校網和家長選擇分配。由於經第(1)途徑分 配的小一學位可能會佔整體小一學額的兩成或以上,所以 我們預期大部份學校經統一分配的小一學位只佔總數的不 足六成。
疑問(二):
為何要禁止小學收生時進行面試或筆試?
解答(二):
現時教育署規定小一收生不可進行筆試和面試,然而,部份小學仍以面試方式揀選小一學生,構成操練幼童的誘因,導致部份幼稚園採用過份艱深的課程,揠苗助長,妨礙幼童心智的健康成長。所以,教統會認為所有學校在取錄小一學生時不應進行筆試或面試。
疑問(三):
在建議的機制下,家長的選校權會否被削弱?
解答(三):
在以上解答(一)所列出的(1)、(2)及(3)的過程中,家長皆可按自己的意願選擇學校。建議的新機制下的統一派位辦法與現制相同,家長仍可按意願把其學校網內可供選擇的小學排列先後次序,以作為統一派位的依據。
疑問(四):
在建議的新制下,家長可否選擇其所屬學校網以外的學校?
解答(四):
- 在現行的小一派位機制下 ,由小學自行分配的 65% 小一學額中,只有約一半(即全校小一學額的 35%)是 不受學校網的限制,其餘超過總數六成的小一學額,不論 是經學校自行分配或由教育署統一分派,都必須分配給居 於該學校網內的申請人。
- 在建議的新機制下 ,申請入讀父母正在就職或 兄姊正在就讀的學校或申請由小學自行分配的小一學位的 學童(即以上解答(一)內的第(1)及(2)項目),皆不 受學校網所限制,而經這兩個途徑獲派位的學生可能佔大 部分小學四成或以上的小一學位。
- 基於就近入學的原則,在現時的建議中,參加統一派位 的學童只可選擇居住的學校網內的小學,教育署將會適當 地調整學校網,以增加家長的選擇。我們歡迎公眾對建議 的方案提供意見。